汕房金通[2026]26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国家三部委《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及《汕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汕房金管[2024]1号)的规定,按照本市统计部门2025年度有关数据,确定我市2026年度(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27698元,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各为3323.76元(最高缴存基数×最高缴存比例,即27698元×12%)。
本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中碰到问题,请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54-88628037。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