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总权[2020]162号
各区局(产业)工会: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全总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进一步动员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健全消费扶贫工作机制,精准推进消费扶贫行动,助力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经研究决定,本市各基层工会可在《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沪工总财[2018]96号)规定的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标准基础上,增加一次性节日慰问额度,深化工会消费扶贫行动。具体通知如下:
1.各基层工会根据经费实际情况,2020年度一次性增加工会经费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额度,用于购买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消费扶贫产品,标准不超过500元/人。
2.增加的额度可结合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分批使用,使用期限截至2021年2月28日。
3. 增加的支出应纳入预算,当年度经费不足的,可动用历年结余。核算时,按《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
定,统一在“职工活动支出一一其他活动支出”中列支。
4.各基层工会可通过国家扶贫办、财政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仅限各级财政预算单位)和市、各区局(产业)对口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消费扶贫平台以及市总工会官网“公告栏”中公布的直采目录、“申工社”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中“消费扶贫”,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5.请各区局(产业)工会做好统计总结工作,并分别于2020年12月底和2021年3月8日前,将《上海工会深化消费扶贫行动统计表》和推进中的有效做法报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联系人:余嘉毅
电话: 63211939- 3074
传真: 63218014.63215018
E-MAIL: yujy@shzgh. org
附件:上海工会深化消费扶贫行动统计表
上海市总工会
2020年9月8日
附件